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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员、物业管理员
等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培训的通知
为适应集团公司“建大矿、办大电、做资本”发展战略对技能型人才需求,逐步提高集团公司技术工人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加快培养一批既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又掌握职业操作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现将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职业及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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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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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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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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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员)、
三级(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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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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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师(推销员) |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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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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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人员 |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员)、三级(助) |
理论知识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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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师 |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助) |
理论知识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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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涉外秘书) |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
四级(中)、三级(高) |
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案例分析和工作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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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师 |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员)、
三级(助) |
理论知识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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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师 |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员)、
三级(助) |
基础知识、网络使用、网络营销和电子交易四个功能模块 |
二、培训考试时间及方式:
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5月和12月。
报名人员按《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申报条件报考相应专业等级,并参加规定的专业课程培训且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后(周六、周日上课),发放毕(结)业证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单位证明、2寸近期彩色照片六张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报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培训费优惠100元)。
淮南矿业集团公司系统内的报名人员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由单位统一报淮南矿区技能鉴定站,由淮南矿区职业技能鉴定站统一组织参加全市的培训和考试。
四、报名时间:
2007年2月28日~2007年3月10日
五、报名地点:
矿区鉴定站(洞山西路92号)报名处102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4--7629520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收费标准
附件二: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等部分专业申报条件
附件三: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二:
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等部分专业申报条件
一、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一一人力资源管理员(中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大专相关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一一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大学本科相关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4)具有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二、营销师(推销员)
一一高级推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推销员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推销工作5年以上。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推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三、物业管理人员
一一物业管理员(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在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一一助理物业管理师(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物业管理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四、物流师
一一物流员(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在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一一助理物流师(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五、项目管理师
一一项目管理员(中级)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一一助理项目管理师(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项目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
(4)取得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六、秘书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从事秘书职业一年以上;
(2)职业学校秘书专业毕业;
(3)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指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秘书培训并结业,下同)。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初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从事秘书工作五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3)秘书专业(含中文、新闻、管理、历史、社会、档案、经济等专业,下同)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中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秘书工作五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2)从事秘书工作八年以上并经本职业正规培训;
(4)大学专科秘书专业毕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5)大学本科秘书专业毕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二年以上。
七、电子商务员(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在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助理电子商务师(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职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2007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
收
费
标
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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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业名称、等级 |
培训鉴定费 |
教材费 |
合计 |
|
1 |
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四级) |
510.00(三) |
156.50 |
666.50 |
|
510.00(三) |
622.50 |
|
2 |
营销师(推销员)
(三级) |
510.00(三) |
85.50 |
595.50 |
|
3 |
物流师
(三级) |
510.00(三) |
待定 |
待定 |
|
4 |
秘书
(二、三、四级) |
510.00(三) |
108.50 |
618.50 |
|
468.00(四) |
594.50 |
|
436.00(五) |
655.50 |
|
5 |
物业管理师
(三、四级) |
510.00(三) |
98.50 |
608.50 |
|
456.00(四) |
554.50 |
|
6 |
项目管理师
(三、四级) |
680.00(三) |
106.50 |
786.50 |
|
580.00(四) |
686.50 |
|
7 |
电子商务师
(三、四级) |
920.00(三) |
待定 |
待定 |
|
780.00(四) |
待定 |
待定 |
注:1培训鉴定费中含培训费、鉴定费、报名费、资料费、证书工本费等;
2本期开始未通过人员下期免收培训费;
3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培训费优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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