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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矿井维修钳工等专业(工种)
技师考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矿、处、厂、公司、中心、院、队、项目部:
为切实做好技师评聘工作,加快集团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淮南矿业集团技师评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矿井维修钳工、矿井维修电工、矿井通风安全(含瓦斯检查工、瓦斯防突工、矿井通风工、矿井测风工、瓦斯抽放工、矿井测尘工、矿井防尘工、注浆注水工、配气分析工等)、电机车修配工、电焊工、矿山救护工等六个专业(工种)的技师考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按《淮南矿业集团技师评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申报。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持证年限计算到2009年12月底,即2006年底前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专业(工种)岗位上工作的,符合技师申报条件。
2、已开展技师考评的工种,且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可以继续申报。
3、安全检查员岗位不设技师,可根据安全检查的范围申报相应专业(工种)的技师考评。
二、申报手续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申报,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填写《申报技师人员花名册》(附后)。
2、申报时需提交个人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技术成果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3、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淮南矿业集团技师评聘管理办法》的通知”(集人事[2007]218号)文件申报条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单位出具推荐报告后,方可申报。
4、个人申报后,由所在单位携带个人申报材料及档案报集团公司技师考评工作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
3月15日至4月15日,个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后于4月30
日前报到集团公司技师考评工作办公室(电话:7629180、7629520),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
由集团公司技师考评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填写技师审批表。
五、培训学习
对申报人员进行短期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评审
组织考试、考核、评审。理论考试、操作考核合格后,申报技师需提交技术工作报告(或技术工作总结),申报高级技师的需提交技术论文。个人工作业绩由单位考核,形成书面材料。
七、要求
1、做好技师考评工作对于建立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为集团公司新一轮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2、技师考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必须把工作做深做细,严格按政策办事,按程序操作,保证评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3、各级组织要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将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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