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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00]62号),为提高集团公司职工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经研究,对已参加第二十八期技能培训班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局、生产部为本次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委员会。
(二)考评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刘德刚
副主任:王
平 魏家贵
成
员:方树森 徐莉英 周松平 李俊斌 张幼刚
(三)考评委员会下设专业考评组,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专业考评组考评人员须由取得考评资格证书的同志担任。专业考评组人员如下:
采煤工、液压支架工考评组:
组长:李俊斌
考评员:李军、汪孝生、陶兆和;
巷道掘砌工、巷修工考评组:
组长:张幼刚
考评员:张振、付保荣、翁俊明;
二、考核工种和人数:
参加此次鉴定的人员共84人。其中:采煤工26人、巷修工25人、巷道掘砌工22人、液压支架工11人。
三、考核办法
(一)鉴定考核分理论知识(笔试)考试和技能操作(操作或答辩)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二)试卷按有关规定从国家试题库中抽取并报安徽煤炭企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
(三)考试时间、地点(见附表)
参加鉴定的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鉴定,无故不参加鉴定的,责任自负。
四、证书颁发
参加鉴定的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者,由淮南矿区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安徽煤炭企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查后,颁发国家劳动部门验印的《职业资格证书》。
| 作者:刘峰 发布时间:2007-03-20 16:50:01[返回主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