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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职工“讲境界、长本事”,提高职工队伍的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以适应集团公司“建大矿、办大电、做资本”战略目标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矿区职业技能鉴定站协同潘一矿、望峰岗选煤厂等单位于2006年12月份联合开办采煤工、巷道掘砌工、矿井维修电工、矿井维修钳工、重介质选煤工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和人数
培训工种和人数为已经申报的采煤工68人,掘砌工138人,矿井维修电工135人;矿井维修钳工149人,共计490人,重介质选煤工33人,放炮员48人,共计571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见附表)
三、考试、鉴定
按照“先培训、后鉴定”的要求,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经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费用
根据“关于核定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行费字[1999]146号)规定,每人培训费为200元,根据参加培训的实际人数,由集团公司从职教经费中统一列支。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表
| 作者:刘峰 发布时间:2006-12-23 11:29:59[返回主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