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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断提高集团公司职工队伍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步伐,以适应集团公司“办大矿、建大电、做资本”大发展时期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根据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3月份开办矿井维修电工等三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和人数
培训工种和人数为已经申报的矿井维修电工、矿井维修钳工、信号工等三个工种,共计192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2006年3月24日至4月15日的周六、周日早晨8:00开始上课;
(二)培训地点:见附表
三、考试、鉴定
按照“先培训、后鉴定”的要求,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经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费用
根据“关于核定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行费字[1999]146号)规定,每人培训费为200元,根据参加培训的实际人数,由集团公司从职教经费中统一列支。
二 OO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表
| 作者:刘峰 发布时间:2007-3-14 15:21:59[返回主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