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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科介绍


工伤保险科职责范围
 

    
       

1、负责根据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制定集团

公司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集团公司参保单位及委托代办单位工伤的调查取

证、认定申报, 以及工伤结论书和工伤证件的发放工作;参

与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指导参保单位按照工伤

保险政策规定做好伤亡人员的待遇支付工作。

3、负责组织工伤医疗专家组按月对新发工伤进行轻、重

伤界定;做好新发工伤首诊和工伤复发的登记、审核工作;

配合省、市劳动部门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好工伤人员

及供养亲属中残疾人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4、负责办理工伤延长停工留薪期申报;负责工伤医疗、

停工留薪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辅助器具配置等工伤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

5、负责工伤人员和工亡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资


格认定、申报和审批,按政策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


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6、负责选定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定期检查服务协议的执行情况;按照

规定做好工伤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

考核工作。

7、负责工伤保险基础信息的管理的维护,定期核对参保

单位的参保人员、工伤人员数、伤残人数,并按照增减变动

和伤情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8、负责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加强基础管

理,完善基础资料,规范业务流程,指导和帮助参保单位解

决在执行政策中遇到的问题。

9负责工伤保险管理与待遇支付等相关的监督检查。

10、负责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1、科长对科室人员遵守纪律、制度情况,工伤保险管理和

待遇支付的审核、审批,以及各类报表数据等负终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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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查询:76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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